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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单位: 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08-04-16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601-2008-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乐清市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乐清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有关文件、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资金管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行政执法、收费项目、应急预案及监督保障措施。目前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之前的内容将逐步完善加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乐清市乐成镇清远路121号)。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www.yqqx.com)。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
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一)     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乐清市乐成镇清
远路121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62597121;传真号码:62597121;邮政编码:325600。
(二)     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乐清市气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本表可在本单位领取或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的方式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四)、申请费用
 除成本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
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乐清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577-62522692;地址:乐清市人民路2号;邮编:3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