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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气象局行政审批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有关情况的函
乐气函〔2007〕8 号
发布单位: 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08-03-26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B0302-2007-000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市行政服务中心:
我局有行政审批事项5项,其中“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3项,由于审批量少,建议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而留在本局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许可”2项,要求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负责人:赵玉微;工作人员:余静秋、余雪珍;联系电话:62580313。有关审批事项的承办程序、承办时限、申报材料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请贵中心予以审查。
特此致函。
附件: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申报材料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许可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