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省、温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三定”规定,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每项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及其依据条款进行了认真输理、归纳.
据统计,我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单位共 1 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 0 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
个,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 0 个;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41部,其中由本部门为主实施的法律 1 部、法规 1 部、规章10 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 0 部、法规
1 部、规章 2 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共 86 项,其中行政许可 5 项,行政监管 11 项,行政处罚 68
项,行政强制 2 项,行政确认(登记) 0 项,行政征收 0 项,行政给付 0 项,行政裁决 0 项,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权 0 项。
现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输理结果报你办,请予以审核。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九日